四川廣漢市三星堆遺址新發現六座祭祀坑后,多個與“三星堆”相關的商標被申請注冊,目前商標狀態多為“申請中”。三星堆博物館相關負責人4月6日告訴澎湃新聞,雖已經做了商標保護工作,但“防不勝防”。發現多家公司申請“三星堆”相關商標后,他們向商標管理部門提出很多異議。他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加強對文化品牌的商標管理工作。
據澎湃新聞3月20日報道,記者從“考古中國”重大項目工作進展會上獲悉,在廣漢三星堆遺址中新發現的6座祭祀坑內,現已出土金面具殘片、鳥型金飾片、金箔、眼部有彩繪銅頭像、巨青銅面具、青銅神樹、象牙等重要文物500余件。
三星堆遺址位于廣漢市三星堆鎮,成都平原北部沱江支流湔江(鴨子河)南岸。遺址分布面積約12平方公里,核心區域為三星堆古城,面積約3.6平方公里,是四川盆地目前發現夏商時期規模最大、等級最高的中心性遺址。1986年,三星堆遺址1、2號“祭祀坑”出土青銅神像、青銅人像、青銅神樹、金面罩、金杖等珍貴文物千余件,其中不少造型獨特、前所未見,揭示了一種全新的青銅文化面貌。
在3月20日之后,“三星堆”商標被多次搶著注冊。除了“三星堆”,還有“三星堆文明使者”“三星堆火鍋”等,國際分類包括科學儀器、金屬材料、運輸工具、教育娛樂及酒類等,注冊的公司包含餐飲住宿、電子商務、電線電纜等。這些商標的申請狀態多為“商標申請中”。
三星堆博物館一王姓負責人4月6日下午告訴澎湃新聞,他們已經注意到多家公司正申請注冊“三星堆”相關商標。其實,他們幾年前就已經開始做“三星堆”商標的保護工作,但是因涉及到文字、圖形等方方面面,使該商標的保護陷入了“防不勝防”的境地。
“如果申請成功了,可能會給三星堆帶來很多負面影響,”該負責人介紹,有很多人對“三星堆”遺址不清楚,不了解,這很可能導致他們認為這些商標就是“三星堆”方面注冊的。
“有些商品實際上和三星堆不搭邊,也不適合用這個商標,”該負責人稱,發現多家公司申請“三星堆”相關商標后,他們向商標管理部門提出很多異議,“但是光靠我們自身也是很有難度的”,目前他們已經向有關部門反映這一問題,希望能商討出措施,加強對著名文化品牌商標的管理工作。
某律所律師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搶注熱門商標的行為可能涉嫌侵犯知名商標的權利,如果不正確使用還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誠實信用原則是商標法的基本原則,而市場上多數搶注行為是惡意的,違反了這一原則。
“我國《商標法》中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該律師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企業不可以隨意蹭熱點、搶注大牌商標或惡意囤積商標,很多企業注冊了人們商標后,用在不相關的商品上,即使注冊成功,在續展時也會遇到一定的困難,不僅擾亂商標注冊管理秩序,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也不利于企業開拓市場,打造自身品牌價值。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文聰在接受《中國貿易報》采訪時指出,如果三星堆博物館已經在他人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使用了三星堆商標且已經產生一定影響,則可以依據上述規定來主張對方構成不正當手段搶注。如果三星堆博物館可以證明其對三星堆名稱享有應當保護的權益,可以依據上述規定來主張在先權利。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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