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欄目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每一個類別上每注冊一個商標圖樣為一件商標。每件商標每申請辦理任何一項注冊事宜都視為一件申請,應分別提交一套申請書件, 并分別繳納費用。
二、應提交的書件沒有指明份數的,如果在“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欄目中也沒有特別聲明是多少份的,則應認為是1式1份。
須申請商標才能使用的商品為:煙草。
自然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注意事項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從事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注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⑴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負責人的身份證;
②營業執照。
⑵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⑶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①經營者的身份證;
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⑷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⑸對于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⑹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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