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商標這樣注冊最靠譜!
發布時間:2021-01-29 10:17:20 點擊次數:323
如果你注冊過組合商標的話,你肯定會發現當時注冊的時候商標代理人是建議你把組合商標分開注冊的,也有建議分開注冊基礎上組合注冊的,聽到這個建議后,你的第一反應是不是:又在“騙”我多花錢,這一定是代理機構希望多賺錢而采用的一種營銷策略,千萬不能上當。如果您真的是這樣想的話,那就真的誤會了代理人的良苦用心了。
什么是組合商標呢?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小編借用耐克公司的“耐克”“NIKE”和“√”商標簡單給大家介紹下:如果耐克公司將“耐克”“NIKE”和“√”三種元素組合注冊一個商標的話,大概率是這個樣子的,那為什么我們從來沒見過這樣子的標志呢,耐克公司實際注冊和使用的商標是什么樣子的呢?
為什么耐克公司沒有像圖1一樣,將所有元素集中在一起組合申請一個商標,而是采用分開加組合的方式,“耐克”“NIKE”和“√”分開注冊的同時,又采用“耐克+√”“NIKE+√”的組合方式,花五份錢來進行注冊呢?原因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在商標局初審階段,審查組合商標的時候是把各種元素分開審核的,任何一種元素沒通過,組合商標也就過不了。也就是如果像圖1這樣申請的話,需要將“耐克”“NIKE”和“√”這三種元素全部分開審一遍,不管是哪一部分沒通過,這個商標就駁回了,成功率就降低了很多。
其次,在商標復審過程中,評審小組合議審核過程中,會對商標整體進行全面審核;也就是說如果耐克的“√”商標和“耐克+√”“NIKE+√”因為“√”有近似,三個商標被駁回,“耐克+√”“NIKE+√”申請復審之后,評審小組不會像初審階段一樣,只針對局部進行審查,會將“耐克+√”“NIKE+√”商標整體和引證商標進行對比;相對來說,區分程度高了很多,復審成功率也相對提高了很多。
再次,商標局規定組合申請,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而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分開注冊使用過程中,耐克可以根據使用位置及美觀度情況隨意搭配,如運動鞋鞋面,為了美觀就可以只用“√”的標志,而在服裝等方面即可以只用“√”的標志,也可以用“NIKE+√”的組合商標,靈活方便;如果只像圖1一樣將所有元素混在一起,即便審核通過,使用起來也將很麻煩,拆分使用違反相關規定,不拆分使用不夠美觀,影響視覺效果。
最后,分開注冊在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又能增強商標在注冊成功后的商標防御能力。分別提出注冊后,各個部分都獨立而顯著,一旦遇到侵權行為,便于維權。
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注冊成功,順利的話也得9個月左右的時間。如果中途遇到被駁回、被異議等不確定情況,那么時間將會更長。如果分開注冊的話一部分元素被駁回了,一部分成功了那就可以先使用成功的部分,沒有注冊成功的部分可以選擇復審或者放棄;至少不管怎樣手里邊有可以使用的自己心儀的商標可以先使用著了;由此你會發現分開加組合申請不是代理機構的營銷手段,而是通過長時間的商標注冊實踐,從不斷的實踐當中總結到的,可以提高注冊成功率的寶貴經驗.